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岗位设置首次聘任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12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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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岗位设置与首次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师大校字〔2013〕91号)有关精神,现将我校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岗位

    1、7月13日上午,各单位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评审方案(包括聘用推荐工作小组组成、申报条件、聘期目标等)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2、7月13日下午,学校审批各单位评审方案。

    3、7月14日—16日,应聘人员(含2012年度我校申报评审通过人员)向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对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工作的人员拟申请竞聘的,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竞聘人员审批表》。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申报条件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登记表》。

    4、7月17日,各单位将《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登记表》(一式四份)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7月10日—13日,应聘人员(含2012年度我校申报评审通过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提交有关业绩和成果的证明材料。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员,并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2、7月14日,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职能部门审核,集中审核地点在教学三楼报告厅,审核通过后将《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一式25份(含原件1份)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推荐人数1人以上的需有推荐顺序。上午10点前,报送《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及电子稿。

    3、7月中旬,学校召开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审会议,公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

    三、管理岗位

    7月15日前,相关人员(以《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岗位设置与首次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任职情况为准)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管理岗位登记表》。各单位将《山东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管理岗位登记表》(一式四份)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四、工勤技能岗位

    7月15日前,相关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登记表》。各单位将《山东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和《山东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登记表》(一式四份)报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陈正,联系电话:86182259,邮箱sdnursc@163.com。

附件:

    1、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岗位登记表

    2、山东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

    3、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4、山东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5、山东师范大学管理岗位登记表

    6、山东师范大学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

    7、山东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登记表

    8、山东师范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汇总表

    9、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竞聘人员审批表

    10、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竞聘人员审批表


    通知附件表格.rar

                                 人事处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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