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师大音乐学院第28届校园歌手比赛初赛的通知

时间:2014-04-21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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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坚定青年大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勇担社会责任,努力成才报国,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活动的繁荣和发展,展示我院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学院团总支报请校团委及学院党委,经研究决定举行山东师大第28届校园歌手大赛专业组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弘扬主旋律,以歌颂党、歌颂祖国,讴歌新时代,赞美美好生活为主题,演唱内容健康向上,曲调优美动听,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

2、比赛分为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每名选手演唱一首歌曲(限时4分钟)。

3、本   科:一、二年级,音乐表演专业,每支部限推荐“5名。其它专业,每支部限推荐“3名;三、四年级,音乐表演专业,每支部限推荐“6名,其它专业,每支部限推荐“4名(同类唱法每支部推荐人数不能超过“3名)。

4、研究生:限推荐“10名。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1、凡在山东省校园歌手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在此次参赛范围内。

2、比赛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4月23中午12

3、请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将参赛选手相关资料电子版EXCEL表格发至842299239@qq.com,文件名设置为“班级、负责人姓名、电话”。

4、电子版EXCEL报名表(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唱法、演唱歌曲名称、联系电话) , 模板请见附件。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否则将视为弃权。

5、为增强比赛效果,鼓励内容和形式创新,以组合形式参赛的节目、原创作品,其它如增加伴舞、情节等创新性元素的作品,评委将酌情在平均成绩基础上加0.05——0.2分。

6、参赛选手伴奏自备(U盘)、服装自理。

三、赛程安排

1、初赛于4月24(周四)下午1430举行,地点:排练厅。

2、参赛选手请带好U盘音频伴奏于4月23下午1730到小三层203教室抽签(抽签后拷伴奏)。

3、4月24(周四)下午1400准时到排练厅候场,过时取消参赛资格。

四、评委及奖项设置

1、比赛评分采取10分制。初赛由我院部分声乐教师及全国、全省声乐比赛部分获奖选手组成评审团。

2、决赛将产生专业组校园“十大歌手”和“优秀歌手”,分别颁发“山东师范大学专业组校园十大歌手”和“山东师范大学专业组校园优秀歌手”荣誉证书。届时学院还将邀请校宣传部、团委及学院有关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

3、比赛将评出组织得力、参赛率高、获奖率高的支部,专设优秀组织奖

3”名,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赛事动态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未尽事宜请咨询音乐学院团总支。

联系电话:86180609

 

 

 

音乐学院团总支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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