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7-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第二批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6〕12号)、《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鲁组发〔20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我省今年将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等单位,选派92名高层次人才,到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的县(市、区)政府挂任科技副职。现就做好我校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政治素质好,具备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三)有一定组织管理经验;

(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

挂职服务时间一年,挂职岗位、职务按照服务地方、经受锻炼的实际需要进行安排,一般挂任县(市、区)政府副职、园区副主任等职务,到岗时间11月底左右。根据本人专业、特长、经历等,分管或协管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工作,负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产学研深入合作,提升当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抓好创新平台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等。

各接收市和县(市、区)将对派出单位在人才、信息、技术成果、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和合作提供优惠政策,推动双方政产学研深入合作。省、市有关部门将对挂职人选和派出单位在挂职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坚持个人自愿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把专业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其中,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从其所依托学科和教学科研单位推荐。

推荐人选经各单位认真研究后,填写《第二批科技副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于7月11日(周一)下午16:00前,报送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千佛山校区办公楼31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caiban@sdnu.edu.cn 。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学校选派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热门新闻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07-2018 音乐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