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登记表

时间:2017-12-07 发布者:严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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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我院研究生的学术氛围,增进研究生间的学术交流,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丰富广大研究生在校期间的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特定制《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细则》:

一、一学年参加学术讲座、研讨会以及观摩音乐会等不得少于10次。

二、每次参与研究生学术报告,须持登记表到现场审核登记,盖章有效。(校外讲座、研讨会、音乐会等回校后到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合格者方能允许申请毕业。(学术硕士到毕业审核,艺术硕士在实践手册中体现)

注:请各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妥善保管此表,在每学期结束后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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