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第四届班级合唱比赛通知

时间:2018-04-12 发布者:姜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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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思想情操,增强班级凝聚力,我院拟定于2018年5月3日举办第四届班级合唱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8年5月3日

二、参赛对象:音乐学院2016级和2017级研究生、本科生各班级。

三、参赛组别: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两个组别。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班为专业组;舞蹈班为非专业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班人数较少,可与其他班合并;研究生单列。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队伍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演唱自选曲目一首,时长为4—5分钟;

2.参赛曲目以红色歌曲为主;所选曲目原则上应具有一定艺术性,主题积极向上,能够反映出新时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合唱作品;

3.指挥自定,须从本班学生中选拔;

4.专业组别比赛,伴奏和无伴奏皆可,伴奏作品仅限钢琴伴奏,至少两个声部;

5.鼓励原创作品。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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