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思想情操,增强班级凝聚力,我院拟定于2018年5月3日举办第四届班级合唱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8年5月3日
二、参赛对象:音乐学院2016级和2017级研究生、本科生各班级。
三、参赛组别: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两个组别。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班为专业组;舞蹈班为非专业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班人数较少,可与其他班合并;研究生单列。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队伍以班级为单位,每班演唱自选曲目一首,时长为4—5分钟;
2.参赛曲目以红色歌曲为主;所选曲目原则上应具有一定艺术性,主题积极向上,能够反映出新时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合唱作品;
3.指挥自定,须从本班学生中选拔;
4.专业组别比赛,伴奏和无伴奏皆可,伴奏作品仅限钢琴伴奏,至少两个声部;
5.鼓励原创作品。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