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山东梆子红脸艺术表演人才培训》

时间:2025-05-06 发布者:于文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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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色

山东梆子起源于菏泽、济宁,流传于鲁西南、豫东、苏北等地区,已经有四百年以上的历史,作为山陕梆子的传承分支,它的诞生时间与山陕梆子已经非常接近。据老艺人回忆,山东梆子的早期班社“五福班”成立于明万历登基之前(1573年),至清代中叶,山东梆子逐渐繁荣,各地形成许多职业班社。山东梆子作为山东省最大的梆子腔分支,它的发展还影响着枣梆、莱芜梆子、大平调、东路梆子等梆子腔剧种。但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山东梆子表演人才断层问题开始显现,在进入新世纪后,这个问题已成为制约山东梆子发展的瓶颈。对于梆子的传承与发展来说,缺失了优秀表演艺术家的推动,也就失去了与民众接触的直接中介,影响力和生命力大大减弱。因此,在当下山东梆子表演人才断层问题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大力推动梆子表演人才、龙其是红脸行当表演人才的培养,对于建立健康合理的山东梆子表演人才体系,进而推动山东梆子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有着极大的现实性意义。

《山东梆子红脸艺术表演人才培训》是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全额资助项目,项目依托山东师范大学,围绕促进学科建设、打造实用型人才、助力基层文艺繁荣、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的目标,为学员搭建一个集学习、交流、创作、实践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帮助学员更新山东梆子知识与理念,掌握红脸表演的风格和特点,提高从事山东梆子红脸表演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风格纯正、技术规范的人才,为基层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贡献。

《山东梆子红脸艺术表演人才培训》项目旨在保护传承山东梆子的背景下,广邀校内外师资,为新时代、新舞台培养优秀的山东梆子红脸艺术表演人才,积极推动山东梆子的传承和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学员们能够掌握山东梆子红脸艺术的代表剧目、代表唱段,不但具备表演技能,还能掌握一定的创作技法,戏曲理论学习能提高学员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掌握传统戏的时代特征,拓宽文化视野与艺术修养。

二、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尊重艺术规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二)项目主体单位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始建于1950年,历史悠久,文脉深厚。音乐学院2011年获批省内首批音乐与舞蹈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名列第14位,被评为B类,居全省首位,2021年新增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点一级学科,获批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国家一流专业。近年来,师生多次在国内外顶级赛事中获奖,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美术学院1993年获得山东省首个艺术类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批艺术学一级学科,2008年获批品牌特色专业,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首个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019年获批博士后流动站,2020年美术学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实现山东高等美术教育的历史性跨越。新闻与传媒学院2011年获批省内最早的戏剧与影视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获批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戏剧影视文学三个国家一流专业,增设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多项比赛中获奖百余项。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总时长共180天,其中集中授课45天。培训周期定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培训安排:

(二)培训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三)课程设置

1.主干课程:戏曲表演理论、山东梆子表演训练、红脸行当剧目训练

2.基础课程:戏曲理论、戏剧编导、戏曲美学、戏曲评论、戏曲传播

3.创作课程:山东梆子唱腔创作、音乐创作

4.调研采风:赴山东梆子剧种传承地、相关院团等调研采风

5.表演辅导:点评改进学员表演水平

(四)成绩评定

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表演作品占30%;表演心得体会占30%;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成果

学员的培训成果将通过以下方式展示:

1.将学员分为若干小组进行成果展示,表演经典折子戏,不少于45分钟。

2.每位学员完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和本次所学技能与知识,就山东梆子表演展开论述。

3.山东梆子红脸行当代表剧目《闯幽州》《辕门斩子》汇报演出。

(六)主要培训师资

张伯瑜 中央音乐学院 教授

朱飞跃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研究员

孔培培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副所长 研究员

张积强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名誉主席 一级编剧

高鼎铸 山东省文化馆原馆长 研究馆员

柴心记 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原常务副主席 一级作曲

王延辉 山东省文联文艺创作室原主任 一级编剧

安啸梅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 研究员

张文明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等教育学院院长 副教授

马   永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 副研究员

许相云 曲阜市山东梆子剧团 省级非遗传承人

杨圣军 泰安市山东梆子艺术研究院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一级演员

张贵元 山东省艺术研究院 一级导演

寇德林 济宁市山东梆子剧院 一级演员

孟凡义 郓城县山东梆子剧团原团长 二级演员

四、学员遴选

(一)培训人数

面向全国招生30人。

(二)申报条件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凡具备上述条件者,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三)录取方式

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根据申报者的作品、获奖等相关材料,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和本项目遴选条件,由专家审核择优录取。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8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提交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电子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usicYR2023@163.com,文件以“姓名+单位+城市”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1、国家艺术基金《学员简历表》附件1、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的扫描件。

2、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省级及以上入选获奖证书、研究课题批文等电子版证明材料。

3、报名者须提供个人表演的作品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备注:

1、学员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

六、录取事项

(一)录取

1、录取结果经国家艺术基金审核后通过相关平台、电话通知录取学员本人。

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2、发送录取通知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二)报到

报到时间:

2025年7月1日(早9:00-下午2:00)

报到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具体地点等以录取通知信息为准

(三)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姜老师(18765827230)

张老师(18678811099)

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邮箱:musicYR2023@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微信公众号: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黄河下游Music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3

(二)学员管理

学员在培训实施期间,需全程参加,如有旷课、无法完成培训计划或不服从管理者,主办方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培训期间个人若出现安全、健康问题,责任自负。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三)著作权规定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山东师范大学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学员在本项目中的学习、表演成果,并行使相应出版权、展览权、发行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有权无偿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山东师范大学所获得的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方式为普通授权许可,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期限是学员报到之日至著作权保护期终结,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区域范围是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山东师范大学有权将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授给第三方行使。学员一经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事项。

(四)注意事项

1、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培训相关情况出现变化时将在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公众号及时发布,并同时通过电话和短信等形式通知学员;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保证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

3、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须严格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4、学员报到后,学员将与项目主体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的管理协议;

5、培训期间项目主体单位会给每位学员办理人身意外安全保险,除此以外,因瞒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培训期间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6、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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