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要求,音乐学院党委于2018年11月29日下午组织召开全院教师大会,集体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王洪松带领老师们集体学习了这两个文件,并结合近年来个别高校发生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案例,要求老师们立足本职,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近年来,音乐学院通过全体教师会、教师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教师、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等要求。为了增强教育效果,音乐学院党委注重将案例教学融入到教师的日常教育管理中,引导广大教师正确履职履责,严明职业规范,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感。
与此同时,学院注重榜样的引领作用。2012年以来,学院先后有李海鸥(2012年,十佳教师)、魏凡俭(2013年,十佳教师)、张泉君(2014年,十佳教师)、丁汝燕(2015年,十佳教师)、宋佑忠(2016年,十佳工作者)、郑刚(2017年,十佳教师)等教师荣获十佳教师(十佳工作者)。通过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环境。